【导读】最新公告!2023年浙江选拔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的通知已发布!具体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一起来看看吧。
一、招生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一) 我省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 身体健康, 各专业身体要求按教育部等三部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二、招考类别
根据专业对口原则,高职高专和本科专业分为文史、理 工、经管、法学、教育、农学、医学、艺术八个招考类别。
三、招生计划
招生高校为我省各类全日制本科高校, 包括普通本科高 校、独立学院和职业技术大学,经批准均可开展专升本招生。
招生高校根据浙江省教育厅下达的专升本招生规模, 编 制分类分专业计划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招生高校 在安排招生计划时,原则上按照《浙江省专升本各类别所含 专业对照表(2023版)》(附件1,以下简称《对照表》) 的对应关系,确定招考类别及对应的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要求;部分专业确有需要的,经同意后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 缩小对应的高职高专专业范围。英语不作为统一报考条件, 但招生高校可根据专业学习需要明确考生英语CET三级或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A级等具体要求,并在省统一向社会公 布的招生计划中明确。学校不设单科成绩要求。
四、报名与缴费
(一)网上报名
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在2023年3月18日9时至22日17时内, 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zjzs.net ) 报名系统, 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照片。
(二)志愿填报
每个考生可填报8个志愿, 每个志愿包括一所高校和一 个专业。考生只能选择一个招考类别, 具体类别根据考生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按《对照表》确定, 跨类别填报的志愿无效。填报前,考生须认真查看拟报考高校的招生简章和 招生要求,确保本人志愿填报符合要求、入学后能正常完成 本科阶段学业。医学、护理类等专业的具体报考要求和学制 年限,由招生高校根据行业要求设定, 在招生计划中予以明 确。
(三)资格审核
3月23 日至25日,相关高校对完成网上信息输入的本校考生进行网上资格审核; 3月26日9时起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四) 网上缴费
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3月27日9时至28日17时登录 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指引完成网上缴纳考试费。根据《关于普通高校专升本和“2+2”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05〕17号),收费标准为110元/人次。逾期未完成缴费的, 视为放弃报名。
五、考试组织
(一)考试科目
招考类别 | 考试科目 |
文史、法学、教育、艺术 | 大学语文、英语 |
理工、经管、农学、医学 | 高等数学、英语 |
艺术、体育类专业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同意, 可由招生高校组织专业加试,并在报名工作开始前完成。专业加试合格的考生才能填报相应的高校专业志愿。
(二) 各科分值
满分均为 150 分。
(三) 考试日期
2023 年 4 月 22 日 ,上午考高等数学、大学语文 (9:00— 11:30),下午考英语(14:30— 17:00)。
(四) 考试组织
考试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管理, 各设区市教育考试机构具体组织实施,考点设在设区市。考生于考前1周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前1天考生可自主 前往熟悉考场。
(五) 命题评卷
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公布成绩时间为5月中旬。考生如对成绩有疑义,可在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成绩核查申报。成绩核查限报一科,只查漏评、误评、积分及统分差误,不查评卷的宽严。成绩核查申 报截止后1周,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成绩核查结果。
六、招生录取
录取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实行“招生高校负 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体制。
(一) 划定最低控制线
评卷结束后,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各类别计划的一定比例,分别划定录取最低控制线。
(二)投档办法
按八个招考类别分别对考生总分排序, 并从高分到低分 按考生志愿(高校+专业) 顺序检索,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高校和专业, 即投档到该高校该专业。投档比例原则上为 1 ∶ 1 ,同分考生一并投档。
(三)高校录取
招生高校根据招生计划严格按省有关规定制定工作细 则,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高职高专就读的高校于2023年7月15 日前审核确认拟录取 考生高职高专毕业资格, 并报浙江省教育厅职成教处复核,不能如期毕业者取消录取资格, 招生高校按审核通过的名单 办理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专业, 根据总体录取情况, 视情决定是否进行征求志愿。其中艺术大类中的音乐、舞蹈、表演类专业生源不足时,可降分征求志愿,降分幅度不超过 10分。
七、学籍管理
(一)报到注册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2023年7月15 日前取得的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原件报到注册,缺一不予报到。专升本学生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制两年(注明三年制的除外)。 学费按升入学校同届学生收费标准执行。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二)学籍管理
学生入学后不允许转学、转专业。毕业时发全日制普通 本科毕业证书,文凭表述为“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 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 符合学 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三) 入学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高校要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 报到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 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八、其他事项
(一)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 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普通高职(专 科) 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后接受普通本科教育招生办法 (试行)》(教学厅〔2009〕6号)精神及我省实际,符合我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报考条件(含我省户籍外省就读) 的退役士兵,高职高专毕业当年或退役后1年内报名参加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 录取时总分加20分参加统一录取。
考生身份为退役士兵的, 报名时须在报名系统上传身份证、义务兵退出现役证照片, 我省户籍外省就读的退役士兵考生还须上传毕业证明照片。
(二)《浙江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考生登 记表》(附件2) 由考生所在高校打印存入考生档案并寄送至 录取高校招生办。
附件: 1.浙江省专升本各类别所含专业对照表(2023版)→【点击查看】
2.浙江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考生登记表
信息来源: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浙江专升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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