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第三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广大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四条学院名称: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
第五条学院代码:国家代码为13283,浙江省代码为0101。
第六条学院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浦阳路77号。邮编:311800。
第七条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第八条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第九条毕业颁证:达到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颁发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条学院成立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学院退役大学生免试专升本招生政策,并对相应招生工作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十一条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75-87760016。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学院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面向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浙江省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学生。具体招生专业和学费标准见下表,具体招生计划数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标准执行。
类别 | 专业名称 | 学费参考(元/年) |
理工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27750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24750 | |
环境工程 | 20000 | |
土木工程 | 20000 | |
经管 | 财务管理 | 24750 |
会计学 | 24750 | |
旅游管理 | 18000 | |
工商管理 | 24750 | |
农学 | 园林 | 24750 |
艺术 | 环境设计 | 27750 |
产品设计 | 27750 | |
广告学 | 18000 | |
视觉传达设计 | 27750 |
第五章选拔程序与职业适应性测试
第十四条考生需按照《浙江省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通过资格审核并投档到我院。
第十五条学院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投档情况,开展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的信息发布、招生咨询和考评组织等工作。
第十六条学院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名单,按照招生专业类别开展职业适应性测试工作。职业适应性测试采用面试形式,由面试组对考生表现打分。
第六章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录取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招生高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体制。
第十八条学院根据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开展录取工作。其中,荣立三等功以上的考生可免于参加相关的职业适应性并优先录取。
第十九条免试专升本已录取的不再参加后续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录取。
第七章入学复查、收费标准等事项
第二十条新生凭录取通知书、退役证件和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到学院报到注册。凡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按照相关办法处理。
第二十一条新生入学后,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报到条件、身体条件(各专业身体要求按教育部等三部委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和录取标准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二十二条学院各专业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收费标准按照浙江省价格主管部门文件规定执行。新生入学时,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的收费标准预收学费,每学年末根据学生实际所修课程的学分进行结算。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适用于参加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的所有考生。
第二十四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传真):0575-87760666
网址:http://www.zjyc.edu.cn/
招生信息网址:http://zs.zjyc.edu.cn/
招生微信号:jyzs87760666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浙江专升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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