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各类高等学校毕业的研究生、本科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和要求相同的课程(要求相同课程,是指课程名称相同,学分相当)。
(3)各类高等学校的专科毕业生、本科肄业生、退学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
(4)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的,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
(5)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继续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科专业者,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和要求相同的课程。
(6)英语课程的免考:A、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含)以上证书或笔试合格成绩;大学两个学期(含)以上英语合格成绩;可免考英语(一)。B、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含)以上证书或笔试合格成绩(含省自学考试委员会的达标成绩);大学三个学期(含)以上英语合格成绩;可免考英语(二)。C、少数本科专业仍要求35周岁(含)以上的考生才能免考英语(二),但须在本科段的专业课中选考不低于14学分的课程(该课程在专科专业中出现过的不能选考),有关的专业详见《考生必读》。
浙江专升本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站在文章内容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于我们联系,我们会及时处理。
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