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一)录取通知书寄送
录取通知书将按学生在浙江省专升本报名系统中所留的联系地址寄送。根据往年情况,部分专升本录取学生在毕业离校后通常会更换联系电话,导致无法联络,影响录取通知书正常寄送,在此提醒考生如需更改录取通知书的邮寄地址和联系电话,请于7月5日之前发送邮件到:cjzsb nbufe.edu.cn,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录取专业、通知书邮寄地址、手机号码等信息,并附上身份证正、反面照片,邮件主题:变更录取通知书邮寄信息(专升本)。
(二)学生档案转递
被我校专升本录取的学生,学生个人档案由毕业的高校组档后寄送至我校。邮寄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学院路899号,收件人:宁波财经学院学生处,邮编:315175。
如果是学生团员,通过“智慧团建”系统办理组织关系转接,转入团组织名名称:宁波财经学院团委。
如果是学生党员,还需由学生所在党组织通过全国党员管理系统进行网上转接,转入地址为:中共宁波财经学院委员会。
浙江专升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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