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 报考条件
1.浙江省各级各类全日制普通高校高职高专应届毕业;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各专业身体要求按教育部等三部委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03- | 报名与志愿填报
1.实行网上远程报名和填报志愿;
2.报名时间:2018年3月16日至20日;
3.报名网址:浙江教育考试网(www.zjzs.net)
具体要求根据《浙江省2018年选拔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04- | 考试与录取
1.文化考试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时间:2018年4月15日;
2.录取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平行志愿,择优录取。
3.学校根据招生计划,严格按省有关规定制定工作细则,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省教育厅学生处于7月5日前审核确认拟录取考生高职高专毕业资格,不能如期毕业者取消录取资格;学校按审核通过的名单办理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4.对未完成的专升本计划,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征求志愿录取。
-05- | 学籍管理
1.报到注册和学籍管理。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普通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原件)报到注册,缺一不予报到。专升本学生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制两年。学费按学校同届学生收费标准执行。
2.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学生入学后不允许转学、转专业。毕业时发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文凭表述为“宁波大红鹰学院(如已更名则按新校名)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进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3.入学资格复查。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报到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06- | 其它
1.考生档案由考生所在学校负责组建并密封后,寄送至宁波大红鹰学院招生办公室(宁波市海曙区学院路899号,315175,杜老师收)。
2.录取新生为学生党员的,均应按照党员管理的规定,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党员介绍信接收单位为我校党委组织部(介绍信抬头为:宁波大红鹰学院党委或中共宁波大红鹰学院委员会)。
3.为做好学校“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学校纪委、监察处将全程参与监督,同时自觉接受考生、家长与社会各界的监督,增强招生录取的透明度和公开性,学校特设立监督电话:0574-88044810。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学院路899号(本部校区)
浙江专升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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